本月开始!我省对2022年度市县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2023-03-10 09:43:52 来源:教育之家

为全面掌握各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加强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于3月1日至6月30日对2022年度市县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资料图)

在评价内容及方式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8〕755号)要求,本次绩效评价涵盖“基础保障”“学前资助”“义教资助”“中职资助”“普高资助”和“生源地贷款”6项内容。其中,生源地贷款工作绩效评价另文安排,其余5项评价集中组织实施。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实际,确定6项评价内容的权重系数:基础保障、学前资助、义教资助和普高资助均为“1”,中职资助为“1.2”,生源地贷款为“2”。各项评价内容得分乘以对应权重系数后求和,得出各地评价总分。各地分项得分和总分由高至低排名,前40%的市(县)为“优秀”等次,教育厅将对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通知指出,评价工作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其中:3月1日至4月26日为“材料填报阶段”,请各地组织自查,按要求整理报送评价材料;3月上旬至4月底为“问卷调查阶段”,请各地按照要求组织师生参与网络答卷,省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分析后,计入相应评价指标分值;5月份为“集中评审阶段”,省学生资助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价材料进行评分,原则上不进行实地复查;6月份为“总结通报阶段”。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2年度市县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掌握各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持续加强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度市县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及方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8〕755号)要求,本次绩效评价涵盖“基础保障”“学前资助”“义教资助”“中职资助”“普高资助”和“生源地贷款”6项内容。其中,生源地贷款工作绩效评价另文安排,其余5项评价集中组织实施。

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实际,确定6项评价内容的权重系数:基础保障、学前资助、义教资助和普高资助均为“1”,中职资助为“1.2”,生源地贷款为“2”。各项评价内容得分乘以对应权重系数后求和,得出各地评价总分。各地分项得分和总分由高至低排名,前40%的市(县)为“优秀”等次,教育厅将对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二、时间安排

评价工作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其中:3月1日至4月26日为“材料填报阶段”,请各地组织自查,按要求整理报送评价材料;3月上旬至4月底为“问卷调查阶段”,请各地按照要求组织师生参与网络答卷,省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分析后,计入相应评价指标分值;5月份为“集中评审阶段”,省学生资助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地评价材料进行评分,原则上不进行实地复查;6月份为“总结通报阶段”。

三、评价材料填报要求

本次评价需填写报送以下材料:

1.总结报告。内容包括:2022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建议)等。

2.评价报表。根据评价指标(附件1),逐项填写评价报表(附件2)。

3.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依据评价指标顺序排序,注明所对应的三级指标名称,材料排版要符合格式要求(附件3)。提供的佐证材料要在2022年度范围内进行编选,入选材料要有针对性,对于创新性指标(AE21、BE61、CE61、DE61、EE61)的报送要求详见附件4。

本次评价无需报送纸质版,4月26日前,请各地将评价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后,按照总结报告、评价报表、佐证材料的顺序扫描,制作为PDF格式电子文档(确保图文清晰并添加书签目录),命名为“XX市(县)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上报材料”,通过联想网盘报至省学生资助中心。

各地要以本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认真梳理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照评价指标要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规范整改、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联系人:戴义杰 电话:0371—86580328

附件:1.河南省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

2.河南省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报表

3.河南省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上报材料格式模版

4.河南省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创新性指标报送要求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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