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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所作,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1927年4月28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亲的被难日,离现在已经十六年了。
那年春天,父亲每天夜里回来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出去了。有时候他留在家里,埋头整理书籍和文件。我蹲在旁边,看他把书和有字的纸片投到火炉里去。
我奇怪地问他∶“爹,为什么要烧掉呢?怪可惜的。”
待了一会儿,父亲才回答∶“不要了就烧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么!”
父亲是很慈祥的,从来没骂过我们,更没打过我们。我总爱向父亲问许多幼稚可笑的问题。他不论多忙,对我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总是耐心地讲给我听。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竟这样含糊地回答我。
《十六年前的回忆》一文为我们还原了李大钊在危难时刻为了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从容赴死的感人形象,表达了对父亲为理想献身的精神的理解、敬佩,表达了对反动派残杀革命者的痛恨,以及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
十六年前的回忆课文另一个表达特点是运用对比手法烘托了丰满的革命者形象。一是与自己的前后对比。被捕前,一向耐心回答“我”问题的父亲,当“我”好奇地问父亲为何烧毁书籍和文件时,父亲严峻的态度与之前的慈祥形成鲜明对比。
二是与亲友对比。亲友劝说父亲离开北京,而父亲却坚定地拒绝,面对越来越危急的局势,亲友与父亲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体现了李大钊同志对待工作高度负责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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