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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是鲁迅于在1921年1月创作的短篇小说,《故乡》以鲁迅1919年12月从北京回乡搬家的现实经历为素材,描写了一个还乡故事,是中国现代还乡叙事小说中具有典范意义的作品。
《故乡》以鲁迅1919年12月从北京回乡搬家的现实经历为素材,描写了一个还乡故事,是中国现代还乡叙事小说中具有典范意义的作品。小说在“我”的叙述中,展现了还乡者的故乡体验和对传统乡村的文化价值判断。《故乡》在“还乡”的情节叙事下,呈现出维度丰富的对照性意蕴,蕴藏着作家复杂的个人感悟和思索,体现出深刻的文化诗学内涵,展现了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和唤醒国民性的主题。
《故乡》描绘的不单单是鲁迅现实中的故乡,深层次指代的是精神上的“故乡”―—是一种精神寄托。正因为儿时的“我”与闰土之间有过愉快而平等的相处模式,才让“我”对儿时的“故乡”充满依恋与怀念。回忆中的儿时故乡是自由平等的,是返乡后的“我”在灰暗现实里为自己留存的一块心灵净土,是“我”理想中的“精神故乡”。
二十年后,当我满怀期待地回到记忆中的“精神故乡”,迎接“我”的却是荒凉萧索的景象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凉薄和隔膜,这使“我”的心灵归宿彻底幻灭,心中的“精神故乡”也被无情打破。“鲁迅注目的中心不是人们物质生活的困苦,而是精神的痛苦与病态”。王富仁曾在文中提到“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了生命活力,丧失了人与人之间温暖、幸福的情感关系的‘故乡’。
现实故乡中的‘我’是一个现代知识分子,在现实‘故乡’里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精神落脚地,没有了自己精神的‘故乡’”,这种失落感使“我”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故乡》实质上表达的是“我”理想中的“精神故乡”在病态的现实面前被侵蚀与丧失。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本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华盖集》等18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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